主题: 应城首例袭警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 这年头、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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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22 15: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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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罪名,最高刑期7年!然而还有不法分子在高压态势之下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近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该市第一例袭警案件。



案件情况



    2021年3月22日,因儿媳剖腹产下一名女婴,儿子儿媳自愿做绝育手术,公公孙某立即赶到医院产科手术室,在门外大喊大叫并不断拍打手术室大门,要求医生将儿媳的输卵管接回去,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医院不堪其扰拨打了报警电话。

    应城市城中派出所当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对孙某进行多次耐心劝说。孙某不听劝阻,在民警将其强制带离医院时,对民警进行撕咬,致一名民警的手背受伤,另一名辅警手臂被咬伤。4月8日,应城市公安机关以孙某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4月15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




    根据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


检察官释法




    国家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人民警察更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从根本上说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该得到大家的理解和尊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本是喜添孙女,却因其“重男轻女”的顽固思想而闹事、袭警,身陷囹圄,其结局令人唏嘘。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任何辱警、袭警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以案为鉴,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争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


来源:应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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