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愈演愈烈。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因此,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广播电视部门、应城网要在主要频道和栏目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宣传相关政策(有关宣传口号要在电视台主要频道集中滚动播出,从12月20日起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宣传)。
各街道办事处、镇、场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在主要街道路口拉横幅,村、社区干部要对建房行为进行合力引导,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入户,家喻户晓。
市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
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宣传标语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宣传标语
1、严肃法纪,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3、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建筑
4、规范建房秩序 严禁未批先建
5、整治违法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用铁的纪律与措施 打好拆违控违持久战
7、遵循城区建设规划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8、严厉打击拆违控违工作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