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盐海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应城市盐海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发改投资[2015]15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应城市盐海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规模:约130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工 期: 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办事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投标申请人须按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CA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CA锁,使用CA锁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进行网上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招标办法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7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6日8时30分00秒至2017年1月12日17时30分00秒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
5.2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投标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在2017年1月12日17:3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应城市支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1025 3521 0038
帐 号:1812 0231 3800 0000 296
6.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在待办事项中对本项目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投标保证金或项目确认错误的,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确认成功后,方可在待办事项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8:30至9:30,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开标室。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本工程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于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开标室,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该项目的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证)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标书送达及开标。
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7年1月 6日至1月19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czb.yingcheng.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办事处
地 址: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杨文斌 电 话:1379710978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铜锣湾广场1710室
联 系 人:徐利会 电 话:1362725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