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询问人:应城市乐微婚纱摄影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五条笫(三) 款、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等规定,,现调查你单位王文平、.程巧、向霞等多名员工反映的拖欠工资一事.,请派人于2017年6月 16 曰上午10点前到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受询问调查.
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全体员工工资发放表
4. 全体员工花名册
等相关资料
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将依据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笫 (三〕 款规定处理处罚
地址: 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中心(应城市蒲阳大道15号院内)
邮编: 432400
联系人: 严小勤 丁定 电话: 0712-3222256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