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城警方抓获一名非法持有毒品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眼见自己藏的毒品被警方找出,女子竟然面不改色称是自己捡来的。
查获的毒品
2018年6月15日20时许,应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怀疑应城黄滩镇人吕某(女,46岁)藏有大量毒品。接到此线索后,禁毒大队迅速联系辖区黄滩派出所,与片区民警取得联系。
片警介绍,吕某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其本人应该居住于城区一高档小区。得此情况后,民警迅速赶赴该小区,通过先期调查,吕某所住的房屋内有灯光,为不打草惊蛇,民警乔装打扮后,于21时许敲开吕某家的大门,并在其家中卫生间的橱柜下面,搜查出疑似毒品的红色颗粒状物品。后经核实,此物确是毒品“麻果”,共计11580颗,净重1066克。
面对大量的物证,吕某竟然称是自己在的士上捡来的。
目前,应城警方以零口供将吕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大家不要触碰毒品
更不要吸食毒品
它不仅严重侵害人的身体健康
破坏家庭幸福
而且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大家能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如发现有人吸贩毒,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举报电话:110或0712-3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