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财政厅拨付应城市2018年产粮产油大县奖励2139万元。
据了解,应城市连续多年获产粮产油大县奖励,其中:产粮大县奖励1886万元,产油大县奖励253万元。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2012年—2016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粮食商品量大于1000万斤的县级行政单位。产油大县奖励标准为油料品种2014—2016年三年平均产量和奖励系数,折油脂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县级行政单位。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财力补助、“四个一批”重点粮油加工项目的贴息和以奖代补及粮油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 (肖桂清 方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