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
《决定》明确,非法拦截道路公共交通车辆、强行上下车及其他危害道路公共交通安全、扰乱乘车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其实,在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