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予以曝光,并同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现公告如下:
身份证号码:4222021990****1315
户籍所在地: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上房村上房湾10一2号
执行案号:(2019)鄂0981执恢52号
标的:354905.05元
身份证号码:4222021965****0077
户籍所在地:汉川市仙女街道办事处滨湖大道1号4栋1单元1901室
身份证号码:4209231977****2979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59栋7单元1层01号
身份证号码:4222021953****0033
身份证号码:4209021975****099X
身份证号码:4222011977****1347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城站路34号
执行案号:(2018)鄂0981执451号
标的:300000元
身份证号码:4222021971****4225
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向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予以举报,我院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构建诚信社会,你我共同努力!
举报电话:0712-324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