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家国家生猪核心种猪场,按2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按1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在钟祥市、江夏区、襄州区、枣阳市、黄陂区等五个县(市、区)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保费40元/头,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县级财政10%,养殖场户自缴20%。
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县(市、区)由5个扩大到44个生猪调出大县,保险对象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
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现行的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